合肥三中2022年春季校内资助金发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引领学生成长
成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资助对象认定和校内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校内资助金的发放工作,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和发放要求告知如下。
1、发放原则:
校内资助是国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的民生工程,我校严格执行校内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有志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继续在校读书。(我校校内资助金分为减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
2、对象及范围:
(1)我校在校在籍的普高学生;
(2)家庭有特殊困难且有志完成学业的学生;
(3)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
3、申报程序:学生申请→班级初审→部门审核→公示→发放资助金。
4、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家庭有特殊困难且有志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
(8)品学兼优、表现突出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种比赛中荣获个人前六名的贫困学生;
(9)学期考试、学业水平测试或市高三模考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
(10)学期成绩表现有突出进步的贫困学生;
(11)有其他突出表现的贫困学生。
5、名额分配(共158名,每生500元)
(1)高一年级:(1)~(5)班各4名,(6)~(13)班各5名;
(2)高二年级:(1)~(6)班各3名,(7)~(13)班各5名;
(3)高三年级:(1)、(2)、(9)~(11)各3名,(3)~(8)班各5名。
6、上报要求
(1)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止;
(2)提交材料要求:各班需提交校内资助班级申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校内资助个人申请书。
按班级申领表名单编号顺序,将学生的个人申请书及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卡主姓名)依次附后;
‚按上级文件要求,所有享受校内资助的学生均需准确提供交通银行卡号、开户行及卡主姓名,请班主任仔细核对后填好表格。
合肥市第三中学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