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中学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 整治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9-04-27 16:4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合肥市第三中学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
整治项目管理
为了做好学校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促进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项目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后勤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化操作。
一、满5万元不满50万元的校舍维修或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合肥市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整治项目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审核,纳入市教育局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库。
二、预算造价不满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单项工程,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实施,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理由,维修或者整治的主要内容,维修或者整治的时间要求,资金及测算依据;学校成立三人工作小组,加强项目管理;校园网公示项目招标需求及评标依据,聘请工会委员和校项目小组组成评标小组,并对中标结果
进行公示。中标单位确定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对项目进行审计。项目结束后对下列材料进行归档:
校舍维修或者校园环境整治项目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纪要或者报告;审计报告书。
三、学校公务车租赁及管理,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在市直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公司(指定的15家)中招租一辆公务用车,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将车辆招租相关要求及评标标准在校园网公示,经校园网公开招标。学校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资信程度,及投标报价等提出评标意见,决定中标单位。
四、配餐工程及管理 ,因学校暂没有食堂,为做好校园午间静校和晚自习工作,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和安全管理,解决学生在校就餐问题,对在校学生进行赔餐。将配餐相关要求及标准在校园网公示,在教育局认可的具备相关资质的配餐公司范围内,学校经过实地考察与配餐公司签订合同,解决我校学生配餐问题。以班级为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配餐公司定时定点送餐到各班级,对特困学生减免配餐费用。对配餐质量、安全卫生进行检查,不定时到配餐公司查看工作流程,严把安全及质量关,尽力做好学生配餐工作。
五、物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工作,合肥三中近几年一直实行后勤社会化服务,与相关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规范后勤服务的内容及质量;,学校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向教育局重新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经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学校物业公开招标,学校对物业需求、概算、投标资质提出具体要求,招标结果公示后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