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
发布时间:2023-09-18 15: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合肥市第三中学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
一、招标邀请函
尊敬的竞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第三中学拟就“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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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 性质:服务类 项目预算:13万元/年,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第三中学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196号 |
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合肥市第三中学教务处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7:00; 逾期递交的竞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评标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项目联系人和投标文件接收人:代老师 电话/传真:055162686610 |
4 |
联合体投标:□允许 þ不允许 |
5 |
服务地点:合肥市第三中学 |
6 |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本项目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按甲方要求完成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工作托管。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024年1月1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凭有效发票报账。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7 |
竞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叙述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密封提交。 |
8 |
招标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
9 |
招标内容: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 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贰次。 |
10 |
备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校保健室管理情况,投标人投标时,综合报价。 |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
2.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概要
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小组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提供以下材料时,材料每页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资质部分(必备项) 注:缺一即为废标 |
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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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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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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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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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75分 |
1 |
工作计划(10分) |
能够充分理解三中校保健室托管工作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做出服务方案,评选出最优方案,优:8-10分,良:4-7分,其他得1-3分。 |
10 |
2 |
投标人实力 (20分) |
投标人: 拥有一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得1分,最高3分; 拥有一名安徽省基层名医,得4分.最高4分; 拥有一名副主任医师,得4分,最高4分; 拥有一名主治医师的得1分,最高2分; 拥有一名中医医师1名得3分,最高3分; 拥有一名执业护师的得1分,最高2分; 拥有一名执业护士的得1分,最高2分; 以上人员资格不重复计算,所提供人员需要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地必须在本单位加盖公章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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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性化方案 (10分) |
针对合肥市第三中学现状和发展提出的校保健室工作托管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先进。至少包括校保健室工作托管日常管理方案、常见病诊疗各种规章制度,接管方案、紧急事件处理预案,重大活动配合保障方案等 评选出最优方案,优:8-10分,良:4-7分,其他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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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中保健室工作人员配备(20分) |
三中保健室医务工作人员配备: 一名副主任医师的得5分,最高10分; 一名执业护师的得5分,最高5分。 一名执业护士的得2.5分,最高5分 以上人员需要提供专业资格证书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人社局证明或网页截图) 1)响应文件同时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如配备的人员为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退休证或养老金计发凭证等享受退休待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可,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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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业绩 (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学校保健室受托管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2.6分。本项最高13分。 提供托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合同不累计计分。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的,需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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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性质 (5分) |
投标人是非营利性门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得1分,诊疗科目中包括西医内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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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5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
2. 投标按总分高低确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招标人将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3.中标价包括进行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产生的所有费用,定标后不做任何添补。
4.中标人对招标人提供全年365天无休服务,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遇到医疗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安全解决;遇到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到现场保障整个活动的进行。
5.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024年1月1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凭有效发票报账。
6.评标时,竞标单位不需到场。
7.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标书内容
参加竞标单位需密封提交标书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中提供的相关材料;
2.评标方法中提及的相关材料;
3.根据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项目需求列出总报价;
5.根据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项目服务方式提交保障服务内容及承诺;
6.投标人可以接受的财务结算方式和周期;
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七、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前,
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以及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合肥市第三中学;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三中学。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合肥市第三中学校保健室托管要求
附件三:服务承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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