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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9-13 10: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高中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为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子女就学经济困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家庭困难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还可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或社会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对象必须为“在籍在校”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

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申请条件

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原则上按以下顺序确定对象: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因受新冠病毒疫情严重影响致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学生。

3、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4、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6、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免学杂费条件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评定标准

普通高中助学金分为三档,第一档每生每学年 3000 元,第二档每生每学年 2000 元,每三档为每生每学年 1000 元。第一档资助对象原则上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第二档和第三档资助对象为除第一档对象外的其他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等免学杂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 850 元/学期。

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能够对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有所了解,打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经济方面的担忧。

 

合肥市第三中学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