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中2015—2016学年度 民主评议干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29 16: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合肥三中2015—2016学年度
民主评议干部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中小学教职工、市属学校领导班及成员2015-2016学年度考核及市属学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合教党委[2016]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今年学校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抽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群众性和民主性相结合,坚持客观性和公正性相结合,坚持民主评议和考能、考绩、考廉相结合,努力开创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与学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宜。学校成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海波
副组长:王文忠、毕大治
成 员:吴思乡、郑书建、贺泽新、袁 艳、薛中华、殷 亮、郑玉洁、张 云、严华兰
民评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民评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领导干部述职并组织民主测评(包括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测评),组织教代会代表分组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统计测评结果,确定民主测评等次。根据代表的评议写出评议意见,向教代会和被评议对象反馈评议结果等。
三、评议对象
学校校级领导(包括工会主席)、中层干部
四、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敬业奉献,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情况;依靠教职工办学,接受群众监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团结协作,决策能力,工作质量数量、效率效益情况;上一次民主评议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具体为:
德:包括政治立场、观点,个人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群众观念、遵纪守法和组织纪律性等。
能:包括政策水平、理念水平、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开拓创新精神以及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突出问题的能力等。
勤:包括对待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办事效率和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主要工作业绩和贡献。
廉:包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评议程序
1、自我小结:被评议的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自己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述职报告。
2、宣传动员:宣传民主评议的目的、意义、要求等。
3、述职测评: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并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教职工大会由民主评议干部小组主持,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会议程序为:1)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动员;2)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述职;3)教育局参会领导讲话;4)教职工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按照合教党委[2016]57号文件上的要求,测评表的统计由不是评议对象的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进行,参加统计汇总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要求在统计表签名以示负责,被测评对象一律不得直接参加测评结果的统计。
4、教代会评议:教代会代表分组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背靠背评议,评议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本着对学校工作负责和对被评议对象的关心,一分为二地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不足。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学校校务(党务)公开情况进行测评,满意率(满意+基本满意)达80%的为合格,达不到80%的要整改,整改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或在公开栏公示。
5、评议意见:根据教职工民主测评和教代会分组评议情况,由民主评议干部小组对每个被评议对象写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一方面民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评议对象,一方面交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小组,作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6、总结及资料归档: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基本结束后,由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整个评议情况向教代会报告,同时将相关材料分别报局教育工会和组人处,被评议干部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1、教职工民主测评定等。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和学年度考核分别定等,民主测评定等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获得优秀的干部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民主评议的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作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奖励、考核、作用和调整干部时,将评议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七、工作要求
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学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与学年度考核一并完成。
2、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开好述职测评会和民主评议大会;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保护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也不得借机诬陷被评议人。凡违反民主评议纪律的,要追究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材料归档和考核结果使用等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责任单位(人) |
6月29日 | 行政会,民主评议干部动员 | 党总支、校长室 |
7月9日 | 1、党政工联席会议,传达合教党委[2016]57号文件2、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民评领导小组3、研究教代会工作事宜 | 党总支、校长室、工会 |
7月1—10日 | 中层以上干部撰写述职报告 | 中层上以干部 |
7月11日下午 | 教职工大会:1、听取中层以上干部(工会主席)述职2、组织民主测评和校务(党务)公开测评 | 党总支 民评小组 |
7月12日上午 | 教代会分组评议中层以上干部 | 民评小组 |
7月13日下午 | 1、统计两项测评结果,梳理评议意见2、向教代会和评议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和校务(党务)公开测评情况 | 民评领导小组 |
7月13—28日 | 整理上报民评材料,民评总结 | 民评小组 办公室 |
党总支、校长室、工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